榆林市發改委:錯時對外開放中心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
為進一步緩解中心城區停車供需矛盾,增加停車泊位供應,優化停車資源配置效率,規范靜態交通秩序,有效解決“停車難”問題,經市政府研究同意,決定將首批31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錯時對外開放,現就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開放單位
自2022年8月5日起,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執法局、市檔案館、市科技館等首批31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2293個停車位面向社會錯時開放。
二、開放時段
(一)夏秋季(5月—10月):工作日夜間18:20至次日7:20;春冬季(11月—次年4月):工作日夜間18:00至次日7:30。其它時段不對外開放。
(二)周末及法定節假日原則上全天開放。
(三)遇重大活動或其它特殊情況按照開放單位相關要求執行。臨時取消對外開放的,由權屬單位公開告知,并明確再次開放時間。
三、收費標準
(一)工作日。開放時段按照每30分鐘1元收費,夜間停車最高限價為5元;未在規定時間駛離的,按照每30分鐘2元收費,不設上限,據實收取。
(二)周末及法定節假日。按照每30分鐘1元收費,夜間停車最高限價為5元。
(三)錯時停車停放時間在40分鐘(含)以內免收停車費,停車40分鐘以上的,扣減40分鐘后按規定計費。
(四)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對外錯時開放運營管理由市城投公司負責,收費統一納入政府非稅收入。
四、停車須知
(一)錯時停車只針對7座及以下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不得停放大中型客車、工程車等其他車輛,同時,社會車輛應自行做好車輛及車內財物的保管工作。
(二)社會車輛進入開放停車場應自覺服從所屬單位管理,有序進出、文明停放、留存聯系電話,在開放時段結束后應迅速駛離。
(三)對人為破壞停車場和單位其它公共設施的,應照價賠償,并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對亂停亂放、不服從管理或長期占用車位影響正常辦公的,由公安交管部門負責拖移并列入錯時停車黑名單。
附件:首批錯時停車開放單位名單
榆林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28日